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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应税、免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

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如果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那么要分清这三类收入的差别,应该和分辨“三胞胎”的难度没什么区别吧。

毕竟从字面来看,这仨简直一模一样啊!

不过别慌!看完此文,相信你一定能轻松搞定这3个收入“三胞胎”。

企业收入分为征税和不征税收入,其中,征税收入包括了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则指的是一些不属于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项目收入。


应税收入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应税收入,简单地理解,应税收入其实就是企业够得上纳税标准的收入! 比如房屋出租、出售的收入,对外投资入股所获得的分红,以及项目工程结算款等等,这些都是属于应税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应税收入

(一) 生产、经营、服务收入,是指纳税人的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业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二)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赁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取得的罚没收入除外)、包装物押金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顾名思义就是免去了纳税人的缴税义务,指的是原本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企业收入:

01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0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03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04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盈利性收入,应该纳税)。

关于第四点中的“符合条件”:

1)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  免税收入形成的费用、折旧可以税前扣除

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用来买汽车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但用财政拨款(不属于免税收入)买来的卡车,不能折旧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

最后,就是不征税收入了。虽然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从字面意义理解起来似乎一样,但实际上,二者还是有相当大的不同的。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  不征税收入

不属于税收优惠,是指本就不属于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一些项目收入,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而形成的费用或者因形成资产而计提的折旧、摊销,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免税收入

属于税收优惠,所以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免税收入用于支出而形成的费用或者因形成资产而计提的折旧、摊销,允许在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的具体范围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上述其他不征税收入包括: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2)企业接收无偿划入的国有资产,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3)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符合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4)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


最后,关于不征税收入的常见问题: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有时间限制吗?

答:有。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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